一、地支相刑的规则
- 子卯相刑
子为水,卯为木,其实质关系,就是子水生卯木,若卯木为用神则吉;为忌神则凶;至于三子刑一卯,卯木受伤,实质是水大木漂;或者三卯刑一子,其实质则是卯木盗泄子水的力量,子水受损。
但是,子卯相刑,除了实质关系,也有取像的关系;于人事关系而言,子与卯,各秉帝旺之气,有不融洽、不和谐,彼此不言恩义的地方,故称谓,无恩之刑。
- 寅巳申相刑
寅与巳刑,实质是寅木生巳火,若寅多形成两寅,三寅刑巳,实质就是木多火熄,巳火受伤。
巳与申刑,就是巳中丙火,克申中庚金,申中壬水克巳中丙火;但他们之间也有合的关系。
无论是合大于刑,还是论刑合,其实质关系,还是巳火克申金;若局中水旺,巳申合可以化水。
寅巳申三刑,因刑形成寅木生巳火,巳火克申金,申金又冲克寅木,关系很是复杂。
若局中巳火旺,三刑成立,否则,不成立;若金旺,可论申冲寅,申合巳;若木旺,可论寅木冲申,寅木生巳火。
- 丑戌未相刑
实质就是土气的聚集,土的力量增大,而藏干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。三刑出现时,若土为忌神时主不吉;为喜用时主吉。
但即使为喜用,丑戌未三刑,都意味着六亲相互之间不大和睦;为忌神时,则更加明显。
- 辰、午、酉、亥自刑
辰与辰、午与午、酉与酉、亥与亥为自刑,也可以视为伏吟,其实质关系,是各自力量的叠加。
地支主静,一般没有刑、冲、合、穿、害、破的关系的情况下,都不会产生吉凶,因为没有生克权。
但这四个地支,能自刑,如果遇到叠加,就是想动而又动不起来,体现出一种自我折腾、折磨。
自刑必须在没有冲、合、会、穿干扰冲击下,才会产生自刑的作用;如果遇到冲、合、会、穿,则只论同一五行相扶而不论刑。
这就好比,在和平时代,可能产生竞争排挤,一旦外敌来犯,却可以团结共同抵御敌人。
二、地支相刑的取像
在古代人们心目中,认为刑,为罪,为过,为缺失、为不当。所以会受到惩罚,乃至刑罚。后来,这个概念被引入命理学中,是说人与人之间,事物与事物之间,广泛存在着的一种恩害关系。
刑,可以说是地支克害关系中,最为厉害的一种地支状态,我们可以从“刑、冲、破、害”的排名中看出来。原因主要在于所带来的人际关系,具有持续性、难以摆脱性。比如,冲看起来,相对比较厉害,非常剧烈。但冲不具有持久性,斗不过别人,自己可以走开,或者冲开了、冲走了也就可以止损了,一了百了。而刑具有生、合、扶的关系,你想离开,走了算了,就比较难,即使你有一千个不愿意,也不大容易摆脱。
表达的是人生中较为复杂的人际关系、人事关系,福中有祸,祸中藏福,一言难尽,苦乐自知的状态。人与人之间,人与事之间,相互刑伤,精神状态上的矛盾、难受,多是双方矛盾不可调和,最后关系破裂。
命中三刑齐备,且为忌神,还主身体伤残,不测官灾,六亲破损,为官的可能客死他乡。
寅、巳、申三刑,乃无恩之刑,取像为无情无义,代表被人坑害,或者被人恩将仇报; 当然,也可能自己对人的情义不够,看起来有些无情无义。命局有此循环三刑者,主性情冷酷,薄情无义,有叛逆的倾向。男命有此刑,必招怨仇,械斗等灾祸。女命有此刑,容易是感情纠葛。 无论男女,命带寅申巳三刑全,大都烦恼较多。
丑、戌、未三刑,乃持势之刑,就是被人欺负,但当自己春风得意,事业有成的时候,也可能欺负别人。命局有此刑者(日干非土金者尤验),持势猛进,易受挫折,易成易败,身体衰弱。
子、卯相刑,被称为无礼之刑,主门风无礼德,不讲仁义尊卑,长幼有序,孝悌之道不够。 或者因为父母对孩子的溺爱导致孩子不成才。四柱有此刑者,缺乏独立自主,行事有始无终,固执己见,常陷困境。
辰、酉、午、亥,乃为自刑,多为自寻烦恼、无事找事、自残自伤、自怨自艾,自己与自己过不去。
三、君子不刑定不发的条件
- 八字成格不破格
也就是说八字是君子之人才行,成格才能受刑,然后奋发,最后掌握刑罚的权力。
- 不刑不发跟纳音的关系
一般是纳音要相生,不能相克,不能让三刑破了纳音成器的状紫雾态或者是聚福之乡才行。
- 三刑带贵
三刑带贵,很容易刑发,这种是贵人要为所用,看配合格局。如果原局可用的贵人,全无根气也担当不起三刑的力量,当官也得身体好,才能遇事担得住。